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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账最高300万元 明起市民可到9家银行买国债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2009/4/9 9:10:49 关注度:356990次

      明日起,市民可到工商银行等9家银行买到储蓄国债。昨日,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发布消息称,2009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一、二期将于4月10日至4月19日发行,期限分别为三年期和五年期,全国发售额度分别为350亿元、150亿元,年利率分别为3.73%和4%。2009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每一账户当期最高购买限额为300万元。 

  可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

  据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本期国债发行对象为境内中国公民,每一账户当期最高购买限额为300万元;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其他各项业务;本期国债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由于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市民购买后,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准提前兑取,持有满半年以上者,办理提前兑取按照票面利率计付利息并扣除部分利息,银行按兑取本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银行理财师认为,在同期存款利率不变的前提下,购买本期国债后想办理提前支取的市民,其实际获得的收入比同期限的存款要多。 

  我市9家银行都有销售

  据介绍,和凭证式国债各行采取限售发行额的方式不同,电子国债由全国联网发售,先购先得,售完即止。重庆参加此次国债发行的承销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银行在渝分支机构。市民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先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才可购买。需要留意的是,认购本期储蓄国债时,投资人必须预先在对应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的资金,银行不接受现金认购。 

  按规定,国债发行不得提前预约销售,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特定投资者(包括VIP客户)优先出售,如承销机构存在此类行为,市民可向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库处投诉,投诉电话67677596。记者 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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