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南川局查获一起利用互联网虚假宣传非法经营案件,经查证:当事人谢某从2009年8月起在未办理工商登记、未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租用境外(香港)服务器,开办销售成人用品的电子商务网站。谢某为了达到促销目的在网站介绍中以“中国性健康行业领航者!全国连锁,已成功运营6年,连续3年荣获消费者信得过网上商场百强称号……”等虚假内容作为网站形象宣传,同时在网页中大量使用过分暴露的淫秽图片来提升网页浏览量,并且在网站中添加虚假订单信息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式,对自己的商业信誉或在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来源、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价格、获奖情况、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或虚假的宣传”规定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系大学毕业生创业和本人已主动关闭网站和停止经营,南川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南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