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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消协发消费警示:购房诚意金无法律依据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10/22 11:21:50 关注度:138342次
       近日,贵阳市消协针对房地产交易市场普遍存在的购房交纳“诚意金”现象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诚意金”交付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受到保障。

  据了解,现在向购房者收取购房“诚意金”,已成为贵阳一些新开发楼盘的“常规动作”,不少开发商在楼盘还在打地基时,就已经开始对外发售代表“贵宾”身份的VIP卡,而获得VIP卡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按照房开商的要求,向其交付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所谓“诚意金”。

  针对这一现象,贵阳市消协特地提醒购房者注意,“诚意金”即意向金,它不同于定金或违约金,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尚没有意向金这一说法,因此房开商收取购房“诚意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再加上“诚意金”的收取时间又主要集中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对合同的具体内容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仅能表明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向,所以“诚意金”对开发商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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