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站新闻 > 市场监管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4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2022/10/24 11:33:01 关注度:13352次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0类食品154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22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合川区香林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成都海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胡豆(油炸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璧山区方全干锅店加工自制的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川区锦诚生活超市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重庆仵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精),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重庆宜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二青条(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六)江津区永兴镇欣燃超市销售的板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七)江津区高胜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江津区元恒食品厂生产的多晶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南岸区冯道新餐饮店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九)荣昌区昌元街道李家寨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荣昌区宏源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桶装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城南大道686号渝西国际商贸物流港内6幢1层6-1-5至6-1-7,6-1-42至6-1-44号唐方勇销售的芹菜,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冉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铜梁区同城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臻品饮用水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冰容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祯品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铜梁区虾客行水产品经营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潼南区景景福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成都聚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德阳市宏源食品酿造厂生产的黄豆味极鲜(调味料),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万州区长龙家园万越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十六)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渝北区鲁能星城六街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蜀粹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关公香辣鸡尖(辐照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七)云阳县惠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大红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八)渝北区坝子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螺丝椒(辣椒),啶虫脒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九)重庆市九龙坡区渝洲交易城C区农贸市场菜厅5-5号高斯伟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重庆市九龙坡区渝洲交易城C区农贸市场鳝鱼1号摊位胡增权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一)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广场店销售的饺子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