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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生大病能获大额救助

来源:重庆晨报 2012/7/25 9:41:53 关注度:787237次

低保对象生大病 最多能获10万以上救助

  重庆即将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至少10多种大病可得到救助;10月调整救助保障标准

  明处吃着低保,但暗地里却开着车子,在银行有上万元存款,还瞒着邻居买了房子……今后这样的行为,将在民政等部门的联动比对下,现出原形,并被取消低保。昨天召开的全市民政局长工作会透露,将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探索完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不断规范低保家庭收入核算行为。

  隐瞒财产,一查现原形

  前不久,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机动车辆信息比对”活动,杜绝拥有机动车辆却吃低保的现象。

  工作会说,除车辆信息比对外,下一步,民政将研究建立房管、工商、税务、人力社保、金融管理等部门,通过定期交换数据进行比对机制。瞒报隐性收入,骗取低保的,将在比对机制下现出原形。

  10月调整救助保障标准

  市民政局说,在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核查清理的同时,也将加大救助力度,对一些生活贫困,家庭人均收入处于低保标准之下的群众,也将及时纳入低保。而今年10月,还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同步调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另外,分类救助对象包括一二级残疾人、老年人、长期卧床不起患重大疾病人员等,他们比普通低保对象每个月要多领一定额度的低保金。

  生了大病能获大额救助

  目前,全市已经实行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工作会说,下一步还将全面开展重特大病医疗救助。一方面提高救助金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另一方面,将设定大病病种,至少10多种大病都可以得到救助。

  去年,我市已开始在巴南试点大病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为15万元;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住院费用经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95%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为20万元。

  “全市可能没有这么高的封顶线,但至少在10万元以上。”市民政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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