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消委会、志愿者: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加强我市消委组织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引导和组织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充分发挥消费者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积极作用,构筑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网络,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庆市消委会向社会公开招募了高建军、傅明清等10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
消费维权志愿者是指出于社会责任、道义和良知,自愿协助消委会工作,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其行为具有自愿、无偿和非职业的特点。
一、消费维权志愿者的职责
1.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2.协助消委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3.收集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并及时报告消委会;
4.受消委会委托,受理调解小额消费者投诉;
5.协助消委会联络所在街区、乡镇的消费者,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6.协助开展消费调查及消委会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志愿者的行为不得有损于消费维权事业,不得以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名义牟取私利。
二、消费维权志愿者的权利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消委会委托行使的职责;
2.接受业务知识培训;
3.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自愿加入和退出志愿者队伍。
消委会要加强对志愿者的管理、培训工作,提高志愿者的业务水平,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对不能履行职责或违反管理规定以志愿者名义从事职责范围之外活动的,要及时解聘,收回志愿者证书。
附件:消费维权志愿者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消费维权志愿者名单
高建军 牟翔 张炜 李茂 刘瑞娟 何顺祥 雷娟 唐地勇 夏春江
周德存 黄争艳 张崇奎 刘玮 陈川勇 张海川 陈锐 景文燕 刘颖 胡文忠 胡晓 赵兴林 万丽于晓琴 尹章 李岩峰 张津华 李锐婧 周术林 黄洋 冷小芬 余正华 唐嘉苧 罗霖 王文彬 刘庆萍
陈寅春 李德远 陈仁英 伍云龙 傅勤 邹敬东 龚小莉 杨鸿金 李帅 彭福勇 向黎黎 彭曙光 蔡春焱 曹静 查宇 陈刚 陈林 陈彦 戴自学 杨静 冯德钢 傅明清 高丽恒 何志浩胡瑜 黄娟 姜连贵 蒋军权 蒋立猛 李罡 李辉 李青 梁刚燕 廖正远 刘才江 刘强 罗安松 罗昭剑 莫肇超 牟强 慕云逸 彭增祥秦霞 秦兴典 全永萍 任世超 任运萍 宋兴昌 唐金玉 谢浪涛 谢明涛 杨洪智 荀健 杨超 杨文明 杨艳 易虹 尹强张姣 张慧珍 张维益 张文军 张运霞 周书伟 周成
(记者 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