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杜渐说,此前的商品条码管理对处罚的提及相对较少,因此该局出台了《重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经过系列调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卷烟、药品和医疗器械、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汽车和摩托车配件这七大类产品被纳入强制管理范围。“1月1日起,这七大类的商品没有标注正规有效的商品条码,将被禁止销售。”杜渐说。
新办法实施后,7类产品进场时,超市必须严格审查。一旦出现问题,首先找卖场。而此前,碰到问题找卖场,卖场都表示自己没有检查条形码的义务。“现在就不同了,卖场必须查,而且要验证。”杜渐说,“通过商品条码,可以锁定生产厂家,追溯生产源头,遇到问题便于查处。”
据了解,新办法实施后,若有厂商冒用商品条码,及未经核准使用商品条码、使用过期商品条码,将被处以最高2万元,最低5000元的罚款。若厂商出现将相应商品条码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将受到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商品销售者未履行商品条码查验义务,也将被处罚。
据悉,消费者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商品条码:1.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www.ancc.org.cn;2.拨打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重庆分中心电话89232290;3.登录市质监局网站www.cqzj.gov.cn。
(责任编辑: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