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警示

黑龙江消委会: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应由保险消费者承担

来源:南海网 2011/10/15 1:28:11 关注度:93690次
  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保险消费者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费,而当账户内余额一旦达不到银行规定的金额,就会被银行认定为小额账户,收取一定的账户管理费。这样一来,保险消费者除了要缴纳足额保费外,还要承担银行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对此,保险消费者纷纷提出质疑。

 

  消费者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费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收取了小额账户管理费,导致无法按时缴纳保费。刘先生是某保险公司的客户,去年3月该公司通知他,自2009年5月1日起取消银行现金收取续期保费业务,请保户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缴费。按照该公司的要求,2010年4月6日,刘先生到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和兴支行开户存入1720元,包括投保主险费1618元、附意外险101元,共计1719元。同年5月10日,工行汇划保费1719元,刘先生账面尚余有1元。今年3月16日,他往上述账户内续存第九年次保费1720元。4月14日,保险公司客服发短信通知他:“余额不足转账未成功,请下次转账日4月19日前存费至账户。”刘先生觉得莫名其妙,明明刚存进足额的保费怎么会余额不足?经询问刘先生得知,工行收取了他十几元小额账户管理费,导致他的存款不足转账未成功。

 

  据了解,200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寿险保险公司自2009年3月开始采取非现金收费方式收取保费,黑龙江省各家寿险保险陆续按此要求改变收费方式,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实行零现金收费方式收取保费,其目的是保证消费者的资金安全,防止保险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挪用、侵占客户保费。而目前,哈尔滨市各家银行对小额账户存款额度的界定标准不一,从一二百元到五六百元不等。也就是说,消费者在保险公司约定的保费金额基础上还要额外多存入几百元,否则将被银行视为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

 

  黑龙江消费者协会认为,保证保险消费者缴纳保险费的安全是保险公司的义务,保险公司为了履行本应承担的义务而增加成本,应征得保险消费者的同意,否则该成本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解决此问题的一个好办法是,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设立收取现金保险费的柜台,并通过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保证该资金的安全。此外,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相关银行协商的方式,免除保险消费者的缴费账户的相关管理费,这些是保险公司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傅雪阳)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