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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戴上"紧箍咒" 索取钱物直接"下课"

来源:华龙网 2011/10/13 21:40:33 关注度:231963次

    学车不请教练吃饭遭“穿小鞋”,教练向学员“吃拿卡要”……今日,记者从重庆驾培管理工作会上获悉,我市出台了《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这些驾校教练员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有具体的处罚依据。

   

    分级 “0分教练”最诚信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驾校247所,教练车9120辆,教练员10275人,每年培训新学员45万人。随着驾校学员近年来逐年增多,练车难、考试难,特别是教练服务态度差,成为学员普遍反映的问题。对此,《办法》的出台,对教练员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有具体处罚依据。

   

    《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诚信考核,12个月为一个考核期。根据教练员违章、违规情况,将被分别计不同的分值:20分、10分、5分和1分。

   

    教练诚信考核等级根据记分情况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0分)、AA级(10分内)、A级(20分内)和B级(20分以上)表示。其中,“0分教练员”是诚信级别最高的。

   

    计分 训练期间向学员索要钱物计20分

    

    《办法》规定,共有10种情形可一次计20分(见附表)。市运管局驾培处负责人表示,有这10种违规行为,被发现、被曝光、经查证属实的教练员,一次计20分,下岗学习,参加再教育培训和考试。

   

    此外,教练在训练时对女学员使用不文明语言、动作,或有擅自改变教学计划、无故缩短培训时间等行为的,一次计10分。不耐心施教,服务态度差,辱骂、戏弄学员的,一次计5分,如教练在教学中语言不文明,使用“赃话”、“粗话”的,也将被计1分。

   

    处罚计满20分 教练将“回炉”

   

    根据《办法》,教练员计分满20分,将责令参加再教育培训和考试;一个考核周期(1年)内三次计分达到20分,或连续三个考核周期(3年)内计分达到20分,将停止该教练员的准教资格,注销并收回其教练员证;对造成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教练员,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请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

   

    此外,驾校教练员的服务将直接影响其所属驾校。《办法》规定,驾校所属教练员诚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占到总人数20%时,驾校将扣除当年质量信誉考核50分;驾校所属教练员的诚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占50%以上的,驾校将停止招生业务。

   

    记者同时获悉,今年内,市运管局与市交巡警总队车管所联合,将对全市教练车统一标识、标记和车身颜色,届时每辆教练车都将喷上投诉电话,并推行驾校和学员之间的学车标准合同,为学员提供维权依据。   

   

    附: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计20分

    1.不按规定使用IC卡计时培训系统的;

    2.饮酒后进行驾驶培训教学的;

    3.违反教练员职业道德,在训练或考试期间向学员索要钱物的;

    4.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

    5.与学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

    6.学员未达到训练学时而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弄虚作假的;

    7.将教练车交给没有教练员证的人员从事教练工作的;

    8.转借或涂改教练员证的;

    9.超越教练员证核定的准教范围,从事与教练员证准教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的教学训练的;

    10.使用无牌无证车辆非法从事驾驶培训的。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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