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停车办:除特殊行业外,按规定划定的露天停车位,市民缴费后都可使用,任何单位无权垄断
昨晚,科园四路一家夜市摊,店员把板凳搬到路边占车位,只允许在此吃饭的车主停车。
昨天,家住沙坪坝区大学城的市民陶先生打进晚报新闻热线称,9日晚7点左右,他驾驶私家车到九龙坡区石坪桥办事,把车停在人行道上一家火锅店门口的空地上,不想却遭到火锅店工作人员驱赶,称不吃饭就不能停车。
为了这件事,陶先生和工作人员争执了近20分钟。陶先生说,自己不止一次遇到过类似情况。他想通过晚报向有关政府部门了解,如果不用餐,那些餐馆门口所谓的指定停车位,究竟可不可以停车?
当事人这样说
“如果停车不吃饭,就要被赶走”
“车子还没熄火,就有人上来敲我的车窗。”陶先生说,当时,他刚好要到附近办事,见人行道上有一块宽敞的空坝,有四五辆私家车在路边顺次停放,自己便将车开了过去。
陶先生说,当时空地上除停放的车辆外,还摆了一长排塑料板凳占位子。自己绕过这些障碍,瞅准一个空地,将车停在一家名为“根据地”的火锅店门前。
没想到车还没停稳,就有一名男子走上前来。他问陶先生:“是不是在这里吃饭?”陶先生答:“不吃,来办事的。”男子一听,当即连连挥手,示意他马上离开,“走走走走,这里不能停车。”
陶先生和对方较起了真:“这是公共地带,凭啥不能停?”该男子说,车子挡在餐馆门口,影响了他们做生意,坚持让他离开。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气愤的陶先生叫来了交巡警。经过协调,男子最终同意陶先生停车。
当晚回到家后,陶先生仍为此事耿耿于怀,想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明明有闲置的停车位,却因餐馆私自‘画地为牢’,让市民无法停车;如果停车不吃饭,就要被赶走。这到底是哪里来的霸王条款?!”
火锅店这样说
“停车如果挡住店门,就会制止”
昨日中午,记者在“根据地”火锅店门口看到,这里是一处宽约六七米的人行道,非常宽敞,四五家餐馆在人行道边一字排开,人行道上并没有画线。
记者找到火锅店门口一位女服务员,询问该店是否有“用餐才能停车”的规定。她表示,火锅店门口的空地可以停车,但如果刚好挡住了店的大门,他们就会上前制止。
记者又问,晚上用板凳占位子是咋回事?该女服务员称:“那些板凳是晚上开大排档的夜市老板放的,不是火锅店放的。”
收费员这样说
“有餐馆把画线露天停车位包了”
随后,记者在路边找到一名穿有“九龙坡区停车办”黄马甲的胡姓收费员。她告诉记者,人行道上的空地是市政道路,属于占道停车位,只要向收费员缴纳停车费,任何私家车都可以在这里停车。
她透露,该路段人行道边有5个特定的画线露天停车位,属于附近的“兄妹酒楼”,该酒楼每月向区停车办缴纳一定租金,包下了这5个停车位自行使用,“到该酒楼吃饭的客人,就可以享受免费停车服务。”
不少车主不知餐馆无权占地为王
记者昨日走访市内多条餐饮街,发现私自在门口圈地设置“专用停车位”、“指定停车位”的餐馆和酒楼不在少数。
记者注意到,这些占地为王的餐馆酒楼,占位时使用的道具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正儿八经地制作一些印有“某某酒楼专用停车位”字样的塑料筒,堂而皇之摆在店门口,让车主知难而退;有的则就地取材,将餐馆里的塑料凳摆放在店门前空地上,人为设置障碍;有的干脆就用一根麻绳绑在店门口的电线杆上,直接“圈地”……
昨晚,记者在科园四路餐饮一条街的一家大排档门前就看到,马路边的空地上摆放了七八张凳子,几名小伙子守在路边。一旦发现有车靠边,他们就会热情上前询问。如果车主表示要在这里用餐,小伙子们就会马上把凳子移开,仔细指挥车主把车停进空位中;如果车主表示不是来用餐的,小伙子们便会立刻摆手下逐客令。
记者现场调查了几位开车来用餐的市民,他们均表示,不知道餐馆没有权力霸占公共停车位,平时如果看到停车位上有餐饮酒楼的专用标识,又有专人负责把守,通常就会调头离开。
市停车办:私占露天停车位违规
酒楼饭店门前的露天停车位,市民如果不用餐,到底能不能停车?昨天,记者把陶先生的遭遇反映给市停车办。市停车办主任王德明明确表示,人行道、支马路等属于市政道路,统一由停车办划定为露天占道停车位,统一进行收费管理,包括餐馆酒楼饭店等在内的单位,都无权将其作为自己的私有地盘,垄断其使用权。
“餐馆酒楼饭店也无权对露天停车位进行租用。”王德明强调,任何市民在按规定缴纳停车费后,都有权使用露天停车位,餐馆等不能将其“包”下后私自使用。人为设置障碍占用停车位,属于违规行为。
他同时提醒市民,像银行、交巡警平台等特殊行业,为保证运钞车的押运安全和出警需要,有权划定专用停车位,市民停车时不可随意占用。
他称,针对餐馆酒楼占地为王的现象,近期将在全市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市民若在停车时遭遇与陶先生类似的情况,可直接向辖区停车办和交巡警投诉。
占地为王是滥用公共资源
“餐饮等占用人行道上的停车位,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滥用。”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表示,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必须取得有相关审批权力的部门批准。陈艇指出,餐馆等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未取得对停车位的支配权,自然也就无权决定停车位该由谁来使用。擅自占用空地,并阻挠市民停车的行为,都属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另据记者了解,根据《物权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公共区域属公共资源,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障碍;如果是公共停车泊位,就不应被授权个别单位或个人控制或限制公众车辆停放。因此,车主遭遇此类纠纷,可向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要求查处。
岂能随意“我的地盘我做主”
“酒店专用车位”、“××单位专用车位”……在主城不少主次道路上,这种占车位的标志牌比比皆是,自制的牌子一摆,不少公共停车位就成了单位所有,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之气。在城市停车位日趋紧张的情况下,这种对公共车位的任意蚕食甚至独霸的做法,使原本就不堪重负的公共停车位雪上加霜,早已引起广大市民强烈不满。
遗憾的是,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车主竟然根本不知道这些“圈地”之举是违规违法行为,甚至还有车主认为既然“我的地盘我做主”,自家店铺门前的空地当然就属于自己,停车位应该由店家说了算。有市民在采访中就称,特别是在餐饮酒楼之地,遇到脾气好点的,可能会告诉车主这些车位是包了的;遇到强势的,往往直接被赶走。不管是哪种情况,车主往往都处于弱势。而出现这种现象,显然与有关部门宣传引导不够深入有关。
政府有关部门设置公共停车位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大家停车,缓解停车难的难题。公共停车位既然姓“公”,就应该本着“谁先到谁享用”的原则,不去单位办事,不到餐馆吃饭,照样也可以把车停在这些地方。因此,在当前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停车难一时半刻难以缓解的情况下,管理好现有的公共停车位就更加刻不容缓。
庆幸的是,有关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准备近期在全市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我们也希望经过这次整治,能真正打掉一些单位和企业“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无赖气焰,让广大车主停车更方便,更有序,更有理!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