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沃尔玛冉家坝店店门上贴出停业整顿的告示
两江书生:食品安全就是要打老虎
最近几年,食品安全引发国人强烈关注,不是法规少了,而是监管部门失察失职情形非常严重,导致食品安全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局面,街头上摆摊设点、城乡结合部制作速食的农民工、城市低收入群体,由于卫生意识淡薄、条件制约,生产一些速食品上街,极易被发现,执法成本低,于是每次食品安全执法,这些人都成为重要的执法对象,撵得鸡飞狗跳,不但执法公信受伤,食品安全产业链条上的大鳄却丝毫不受影响,老百姓莫之奈何,只好以顺口溜自我解嘲:
早起:买两根地沟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氨奶,吃完开锦湖轮胎的车去上班。中午:瘦肉精猪肉炒农药韭菜,再来一份人造鸡蛋卤注胶牛肉,加一碗石蜡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下班:买条避孕药鱼,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石膏豆腐,回到豆腐渣工程房,开瓶甲醇勾兑酒,吃个增白剂加硫磺馒头。
这次重庆方面以打黑力度打击食品安全问题时,法办沃尔玛这只多次违规的大老虎,的确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件大事。 自沃尔玛2006年入渝以来,先后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共计21次,仅年内就被处罚9次。这样的糟糕纪录,的确需要严格执法,而且要拿出打老虎的决心,如此,方可营造真正意义上的食品安全,一些企业的违法成本的确是太低了,要罚,就得依法真罚,不管是内资或者是外资,一视同仁,依法办事,方是治本之策。
渝西锋光:对“店大欺客”者要铁腕削嚣
沃尔玛重庆所有分店用普通猪肉假冒绿色猪肉一案,尽管重庆工商部门昨日已对其开出高达270万元罚单,但“店大欺客”之阴影仍能让山城市民心存余悸:警告我怎么样、罚款我又怎么样?我照样销售假冒“绿色猪肉”、我就是要忽悠欺骗消费者——作为为数不多的超市零售商业巨头,沃尔玛在“假绿色猪肉”事件中给人最深刻印象,就是“店大欺客”乱相背后难以掩住的嚣张!
重罚270万——这的确算是惩治欺客屡教不改行为的一记重拳;但是,安全的食品零售市场上,还需一只建立在长效机制之上的“铁腕”,可以在快速应对、及时处置、有力惩戒、善后稳妥等方面,以及与周边省市乃至全国零售市场之间建立起联动预警、合力打假,对自持店大就存心欺客者举起持续长效的警醒重拳!
如能这样,只要还有什么“沃尔马”、“尼尔马”继续藐视消费者权益、挑战食品安全保障底线的话,这只有力的铁腕就不仅可以重拳惩治,还要左一耳光、右一耳光地对准这些无良的欺客“大店”,削去它们的嚣张气焰!
陈谊军:沃尔玛为其不诚信“买单”
商家应以诚信为最高准则,尽管利润为其最大化的追求目的。因为,商家如果不能够基于诚信原则出发,使出欺诈等手段获取利润,这无疑是鼠目寸光的短期行为,最终,亦会为自己的行为而“买单”。由沃尔玛不诚信的种种行为来看,沃尔玛被开出同类案件本地最高“罚单”一点儿也不冤。从维护当前食品质量安全及广大市民的切身权益出发,这样的最高“罚单”甚至是令人拍手称快的——如果再没有这样的“强势”的处罚,我们很难期待能够吃到“放心肉”。
沃尔玛停业整顿敲响食品安全警钟。从今年以来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我们发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有关部门确实需要拿出勇气与措施治理,否则,商家在利润诱惑下的“违法冲动”如何受到遏制与打击?广大市民的权益如何保障?沃尔玛停业整顿应成一次警钟,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对任何一切敢于侵害市民食品安全权益,敢于挑战诚信原则的不法行为进行有力的惩处,以起到惩治效果。
监管是安全的通行证,是商家的“紧箍咒”。有关部门在处置沃尔玛涉假案中的力度与做法令人称道。“放心食品”源于何处?希望,有关部门的强力监管,为我们打开食品安全的“绿色通道”,让我们重新找回饭桌边的淡定从容及欢声笑语。
邓汉刚:也要反思沃尔玛“南橘北枳”的原因
按说这样的企业既应被严厉监管,重典责罚,又应该遭到消费者的唾弃,但现实却是沃尔玛屡罚屡犯,也依旧是国人购物的优先选择之一,何致如此?
一者,沃尔玛之所以“南橘北枳”,在国内丑闻不断。一是在于消费者在面对沃尔玛这样的庞然大物时,既有对大企业的盲目善意,更有维权无道、诉求无着的现实无奈;更在于政府部门监管不得力、处罚不到位,更有部分责任部门因着沃尔玛是纳税大户,资本巨鳄,因而对其不闻不问或者走走形式,任由沃尔玛“店大欺客”,既然监管处罚对沃尔玛起不到阻吓约束的作用,也就无怪乎其利欲熏心,不断探寻消费者的容忍底线。
二者,在于整体的市场环境不良。在目前良莠不齐的零售市场中,消费者的选择性并不多,因为对整体市场环境的无奈,消费者只能选择相对更让人放心的“国际品牌”,这也就是为什么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超市在国内丑闻屡出,却不思悔改,依旧顾客盈门的根本原因。
(责任编辑:傅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