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若银行单方面毁约将诉讼
“我已经关注到了存量房贷利率优惠将取消的传闻。”家住南岸区弹子石的黎女士称,她家于2010年初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银行给出的房贷利率为七折优惠利率。
黎女士翻出了贷款合同,市内某银行在《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中明确写道,借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30%。也就是享受七折利率优惠。
对于利率的变动,该银行在合同中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借款发放以后遇基准利率调整,房贷利率将执行新的基准利率,但利率的浮动比例仍然为基准利率下浮30%。
“我相信银行不会单方面毁约。”黎女士称,贷款合同什么都说得很清楚,“若银行真的不遵守合同约定,我肯定会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在听说传闻以后,家住南岸区南坪西路的张先生也翻出了自家的房贷合同,表示“银行要是取消了我的优惠,我可能会诉讼到法院”。
银行: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实际上,“存量房贷七折利率将取消”的信息,是最近两天国内部分媒体披露的。由于均没有指明该消息的源头,所以消息被解读为“一些银行在对市场进行试探”。
“我们不会取消存量房贷七折利率优惠。”市内某国有商业银行人士表示,他们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该人士认为,各家银行都不可能自行取消存量房贷七折利率优惠。
“虽然现在存量房贷利率还不如五年期存款利率高,但是那些业务是银行主动做的。”该人士称,当时一些银行为了抢个人房贷市场份额,纷纷以七折利率优惠吸引客户,“你自己没有对市场走向作出准确判断,现在利率出现倒挂也得认账。”
采访中,新华社已就此事发出相关稿件,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暂未取消存量房贷7折利率优惠。
某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房贷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当初7折优惠是人民银行规定的,合同已经签订,银行是不可能违背规定擅自修改的。”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