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7万多在南坪某家居生活广场买来的“实木家具”,光是一个电视柜就上万元,结果发现一再强调的“实木家具”竟只有4只腿是实木,其他全被“打折”成了普通中纤板。近日,市民韦先生就遇到了商家这样的“偷梁换柱”让他不能接受。
上万元实木家具材质像纸板?
“都知道这里家具比外面很多地方贵,但就是冲着这个品牌来,以为质量有保障!”韦先生说,今年6月,他在设计师带领下,前往南坪某家居生活广场选购家具时,一再强调要买“实木”的。
最后,在店员推荐下,韦先生在美林?莎芬店订了电视柜、茶几、沙发等7件家具,合同约定为“樱桃木”家具,总标价13万余元,打完折7万多,其中仅电视柜折后就1万多元。
9月9日家具送到,工人安装电视柜钻孔时,韦先生意外发现电视柜背板的螺丝孔有缝隙,露出的材质看似纸屑。他随即割开电视柜的多处面板,发现绝大多数都是这种看似纸板的材料(如图)。
韦先生迅速将这一情况反馈给美林?莎芬。9月9日,莎芬店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查看后表示,虽然背板不是实木,是中纤板,但4条腿等其他地方均是实木,不同意韦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
无奈,韦先生只好向家居广场客服部取得联系。“去买家具时,卖场家具价签背面都标注有‘所有售出商品由家居广场负全责’的字样,我也是冲着这个去的,以为解决起来很顺利。”韦先生说,第一次联系家居广场时,对方回答查实有问题会按“退一赔一”处理,同时对商家清退出场。“但是协商的时候,他们又变了个说法。”韦先生说,23日,卖场约他谈协商,对方提出可以退货并作出3万元的赔偿,但韦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商家称电视柜只有4个腿才叫主材
“我要的是实木的,订单合同上也写的是樱桃木,实际上却是中纤板,这不是玩弄消费者嘛!?”韦先生说着,用小刀割开家具表面给记者看,电视柜的面板、底板及隔板内部,确实不是实木,而是像纸壳一样的物质,而韦先生拿出的合同上主材一栏明确写着“樱桃木”,辅材一栏则是空白。
销售这套家具的商家美林?莎芬则解释:主材是指承受重力的部分,韦先生购买的电视柜仅限4只腿是樱桃木,其他面板、背板等均为辅材,用的是中纤板。
韦先生说,根据2009年5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实施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表明,家具中起支撑、承载和纵向分隔作用的部件就是主要部件,这些主要部件必须使用主材料。柜类家具的主要部件包括面板、顶板、旁板、隔板、底板、脚架等。按照这个规定及订购合同,韦先生买的电视柜,除脚架(即店方说的4个脚)材质应该是樱桃木外,面板等同样应是樱桃木的。
事情到底是否是韦先生说这样?美林?莎芬店员承认电视柜确实只有4个腿是实木,因为合同约定主材樱桃木,受力部件才叫主材,比如电视柜就是指4个脚。但现在消费者已经投诉到工商部门,就等工商部门的裁定,该赔就赔。
尽管如此,韦先生仍难消心头之气:如果不是自己在安装时偶然发现,岂不是被蒙混过关了?某家居广场作为一个有知名度的家具卖场,为何不把好关让信任它的消费者放心?
对此,23日下午,记者首先与南坪这家家居生活广场客服部取得联系,但工作人员表示事件还在处理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等待结果出来再通知记者。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家居广场企划部负责人。该负责人同样以事件还在处理为由拒绝采访,而对该卖场是否有商品准入制度,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内容,他表示自己不负责这块内容,可以了解后尽快回复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都没有打来电话。
工商表示将全程介入
23日下午,商家与消费者进行面谈协商。但没有结果。南岸区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李姓工作人员介绍,韦先生的投诉,他们会全程介入,已要求商家提供产品质检报告、产品说明书、卖场销售合同等材料。对消费者的诉求,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有法律支持的,他们都会协助支持。
(责任编辑:傅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