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组织专家律师团评议消费潜规则
来源: 2009/2/27 16:41:01 关注度:338293次
2009年2月27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专家律师团在市工商局14楼召开了消费潜规则评议。张锟副秘书长在会上介绍了市消委“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第一阶段“公开征集消费潜规则”工作情况,重庆商报、重庆晨报、重庆时报、重庆都市电台、华龙网、大渝网、重庆3.15消费维权网、重庆消委系统等媒体和单位参加了征集活动。市消委对收集的消费者意见进行梳理后,初步归纳为42种打印成册。专家律师团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逐条展开认真讨论评议,最后认定14种普遍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如:“保险公司对于妇女怀孕所发生的意外,设定为免赔范围”,“食品标注生产日期与实际生产日期不符”,“特价或打折商品不三包” ,“小孩加入旅游团费用比成人贵500元还不能占铺位,要有铺位还再加700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