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至,美食当道,但食品安全隐患也悄然潜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做好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通知称,近期,食物中毒事件在我国各地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有的甚至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
事实上,这已是卫生部本周下发的第二份与食物中毒相关的通知。卫生部6日曾发布预警称,一些地方食物中毒事故高发,特别是亚硝酸盐中毒和集体食堂食物中毒多发。
6日公告特别指出,今年上半年报告的化学性食物中毒多为误食亚硝酸盐引起,常见于工地食堂和小餐饮业。为此,集体食堂和餐饮业要加强管理,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防止误食亚硝酸盐。建筑工地要加强对工业用亚硝酸盐的管理,标识要醒目,要有专人管理,严禁与其他食物及原料混放。
公告要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确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用作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的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监管。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它也是一种有毒物质,成人仅摄入0.2至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此外,亚硝酸盐与蛋白质分解产物在酸性条件下发生反应,还易产生亚硝胺类致癌物。
因具有发色、防腐和改善风味的作用,亚硝酸盐也是一种合法添加剂,多用于肉制品的加工。但近年来,因亚硝酸盐滥用而导致的中毒事件也呈多发态势。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对财新记者表示,在很多厨房里的亚硝酸盐就随便和其他调味品放在一起,无购入记录,无使用记录,无专人保管,极易引起误用而导致食用者食物中毒。-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