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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被认定欺诈 市消委为市民维权

来源:重庆时报 2011/9/7 9:11:20 关注度:478428次

 

顾客在沃尔玛超市的猪肉柜台前张望

 

沃尔玛3家门店,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销售,经相关部门认定为欺诈。

另外,市消委今天将约见沃尔玛相关门店负责人以及公司高层,商讨消费者维权事宜。

 

全程跟踪沃尔玛拿出处理意见

沃尔玛渝北冉家坝店、沙坪坝凤天店、大渡口松青路店,被检查出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销售。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天表示,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经营单位故意将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非常典型的欺诈侵权事件。

他们指出,作为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能以不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沃尔玛公司应拿出强有力的措施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同时,对此事件受损害的消费者,公司应提出具体的意见,妥善作出处理,市消委会将全程跟踪督促企业。”

同时,他们还指出,企业应加强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内部规定,强化员工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欺诈事件的再次发生。

 

今天约见沃尔玛高层商讨维权

今天上午,沃尔玛3家门店负责人和沃尔玛公司高层,将到市消委商讨如何向受损害的消费者赔付问题。

“如果有当时的购物小票,应该更方便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现在一般市民都不会保留小票太久,所以这类市民如何维权,将是这次商谈的主要内容之一。”市消委有关负责人告诉我们。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市民向相关部门投诉自己买到过假冒绿色猪肉。

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东西时一定要注意留存购物的各类票据,以便遭到侵权时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买到“Y货”可以微博投诉

市民的投诉方式也越来越多了,除了拨打工商维权电话12315投诉以外,还有三种方式可以向消委投诉:一是拨打消委会投诉电话63710315;二是通过网络登录重庆315维权网投诉,网址为www.cq315.org;三是把受害经过编辑成短信息,发送到96315消委的短信系统,也能得到回复。

昨天,我们在重庆315维权网上看到,不但可以在线直接填写投诉内容进行投诉,还可以注册账号建立微博,通过微博投诉。“把照片发到微博上,我们也会及时回复!”有关负责人告诉我们。

 

“假冒绿色猪肉是典型的欺诈”

作为消协律师团成员,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王文娟律师昨天就沃尔玛事件进行了法律解读。

她说,沃尔玛超市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的行为,从法律上看是一种典型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主要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2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负有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商品信息的义务,以次充好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主张双倍赔偿责任。

而在商品上冒用绿色食品的认证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4款的相关规定,属于欺骗性交易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和第24条规定,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傅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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