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先生介绍,5月21日,他在酒店安保人员的引导下将车停在酒店门前的停车空位上,便安心进酒店吃饭了。饭后出来时,他发现自己的汽车前盖陷了进去,经了解是被酒店的其他客人办婚礼燃放的烟花爆竹给炸的,随即向酒店方反映,并要求赔偿。
但酒店方却称停车场不是酒店的,只是为了方便客人停车而引导停放的,并且是免费的,自己并无责任。双方协商无果,周先生只好向沙城工商部门求助调解。
接到投诉后,沙城工商所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走访了解,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酒店方称当日周先生的车确实停放在酒店门口,但是 爆竹不是酒店放的,是他人行为,再者酒店没收停车费,没有与周某形成保管车辆的合同,不负看管义务,因此拒绝对周先生的车辆受损进行赔偿。而周先生认为车子是在酒店的门口即酒店的停车场受损,酒店本来就有责任,况且酒店对客人燃放爆竹的行为没进行管理而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因此存在过失。
因调解涉及到第三方,沙城工商所调解人员通知了燃放爆竹的消费者参加调解。经调解人员进行解释后,燃放爆竹的消费者承认自己存在过错,并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沙城工商所人员认为,顾客在酒店吃饭期间停在酒店门前由酒店引导的停车位上的车辆受损,酒店虽然没有收取停车费,但是,因伤车的爆竹是在酒店办婚礼的客人所放,而酒店未对其进行合理的管理,也未提醒由其引导车的车主可能存在的风险,存在一定的过错。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酒店及婚礼主办人给消费者周先生的车辆予以修理。
(责任编辑:傅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