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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消委会“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调查活动”圆满结束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1/8/22 16:07:00 关注度:431966次

    8月4日上午,万州区消委在区工商分局多媒体会议室成功召开了“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调查活动”座谈会,应邀参会的老年消费者代表10名,他们年龄都在60周岁以上,其中刘万寿老人已经80岁高龄。为扩大影响和广泛征集社会各届对老年消费权益保护的意见建议,特邀区工商分局相关科室人员、三峡都市报社记者、法律工作者参加本次座谈会。会议由区消委秘书长主持,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区消委常务副会长魏立同志出席会议并总结讲话,讲话中肯定了区消委过去在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所做的努力,点评了部分损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并对今后该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余参会者围绕老年消费权益保护问题结合自身消费体验座谈式发言。

 

  会上,魏立同志就本次座谈会目的意义、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进行深入浅出的讲析,还列举了典型的损害老年消费者权益案件。并表示本次座谈会是基于中消协联合国家老年龄委《关于联合开展“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调查活动”的通知》,万州区消委作为重庆市参加此次调查活动的六个单位之一,于6月24开始在万州老年大学召开相关培训会并实施现场对50位60岁以上老年人的公益调查问卷结束后,经初步对调查问卷发现的问题、得出的数据进行分析,万州区消委针对性的组织了这次座谈。目的是在万州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倾听老年消费者的意见、了解其所思所想,并希望通过媒体来引起社会关注,利用律师的法律实践来收集损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案例。

 

  万州老年消费的现状:从2000年,我国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开始步入老年社会,不仅如此,我国老年人正以每年3.2%的速度攀升,老年化来势凶猛,这对传统的老年消费模式是一严峻挑战。万州情况是:万州区人口171万,城区人口目前63万。据区老龄委截止去年年底的统计数据,60岁以上的老年人28.8万,其中城区近11万(占城区人口的1/6多),农村还有18.8万老年人。尤为严峻的是,随着“421家庭”(代际结构)越来越多的现状,关注老年消费现状是时代需要,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居、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其中的消费就有很大的市场和商机,仅万州地区就有着28.8万的老年消费人群。而传统的观念往往认为老人是社会边缘人,忽略了中国进入高龄化社会之后,老年人将变成社会中具有庞大消费能力的一群,他们有着年轻人所没有的时间可以从事各种各样的活动与消费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万州城乡居民的收入在近几年得到较快提高,老年人子女长大成人、经济独立,家庭负担减轻,老年人多年没有实现的消费需求终于有条件满足,他们的消费方式正由过去的温饱型、单一化向现在的小康型、多样化转化。随消费方式的转化而来的是消费纠纷的纷繁复杂,老年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就更加频繁,因此,老年消费者更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关爱。

 

  今后老年消费维权重点:本次座谈,老年朋友对区消委过去在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今后的工作给予更大期望,希望消委成为他们消费权益最忠实的保护神。今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服装、食品、生活用品、保健品、化妆品、文娱活动、体育活动、金融、保险、医疗等方面,将出现更多老年人权益受损等消费纠纷。据统计,我国城市老年人人均年消费额在4000元,全国老年人消费额在3200亿元以上,再加上子女、亲属为老年人支出的消费,实际数额更巨大。因此,我们为老年人维权的任务很艰巨,我们要总结过去的维权经验,更多探索老年人消费维权新问题,为老人们创造一个良好消费环境、构建良好的消费秩序。本次座谈会仅仅是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工作的起点,我们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最大的公益事业来抓,要做出实效,不辜负市消委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不辜负万州老年朋友对我们的期待。

 

(责任编辑:傅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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