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小毛病”接二连三
4月18日,王先生在泽国上蔡桥的凯特比亚迪4S店提到了他新买的比亚迪F0轿车。谁知车子在开回家的途中,就听见车子底盘发出“哐啷哐啷”的声响。第二天,他发现方向盘也发出异响,于是他将车子开回4S店。
“4S店的工作人员说是底盘螺丝松了的缘故,新车都是这样的。”王先生说,“可是没过几天,车窗的升降器坏了,空调不制冷,说是没添加冷却剂,车子的前阅读灯里竟然还有一只死蜘蛛……”
王先生告诉记者,尽管车子价位不高,才2.6万多元,但刚买的车子问题那么多,即使4S店将车子修好了,心里还是特别不舒服,开着车子,总担心着车子会不会突然出现什么故障,特没安全感。
4S店赠送3次免费保养作补偿
5月11日,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泽国凯特比亚迪4S店。总经理曹黎祥在听完王先生的诉说后,表示了歉意,并愿意作一定的补偿。“把发动机和变速箱的保修公里数4万公里,延长至6万公里,或者赠送车主两次保养。”曹黎祥说。
对此,王先生不怎么满意。在记者现场协调下,4S店最后赠送王先生3次车子免费保养,并当场请相关工作人员给王先生的车子作全面检测。
而对于新车缘何会出现这么多问题,曹黎祥并没有做出正面回复。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最近新车出现问题投诉4S店的事例不少。有市民感叹,现在买车子也得靠运气啊。
消费者可要求4S店更换或修理
并可要求4S店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浙江鲁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娄军辉:
依据《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轿车属于“三包”商品,其“三包”期限为2年或者4万公里里程,以任意一个达到者为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对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当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前述条款所称的大件商品目录以及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的具体标准,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我认为,王先生所购买的比亚迪F0轿车显然是存在质量问题的,王先生可以要求4S店更换或修理,并可以要求4S店承担由此造成的运费、误工费等损失;还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汽车企业作为问题产品的生产者,有义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汽车实行召回,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然而在我国,目前却很少有汽车企业主动召回问题汽车的例子。这一不合理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有望于年内正式颁布实施,将为汽车召回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