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用企业 >

水表是别家的 为啥要我交

来源:重庆晨报 2011/8/19 10:53:16 关注度:366981次
        一张欠费通知单,29日贴在了陈国雄家的大门上。催缴水费欠款,否则停水的警告,让他很郁闷。

        陈国雄表示,不是他不愿缴水费,关键问题在于中法供水工作人员在明知他所住的3-1与楼下的2-4水表搞反了之后,不予纠正,反而将错就错,直接将两家的水表对调,继续让他缴清不属于他所用水量的水费。

        抄表记录与走数不符

        陈国雄一家是去年10月底住搬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二单元3-1的,之前住在这里的是两位女士。由于查询到之前还有100多元的水费没有结清,所以在支付押金的时候只给了她们800多元。但据那两位女士讲,她们最后这两个月根本就没有住在这里,没有用过水。这让陈国雄一直有点纳闷。

       陈国雄一家入住至今只交过一次电费,到去年12月为止。“之所以没有交水费,是因为我们去年10月底入住的时候,专门查看过连接自家水管的水表。当时的止数是645,到今年7月12日更换新水表的时候,止数是691。但水厂那边抄表记录显示,去年10月的止数是573,而目前是683。”

       明明只用了46吨水,水厂却要按其抄表记录的110吨收取400多元的费用,陈国雄对此很是不解。他表示:“在问题没有彻底查清楚之前,我拒绝支付水费。”

       陈国雄曾经怀疑是不是水管或水表本身出现了故障。“当时也有水厂工作人员上门维修过,更换了水管,但并没有发现其他问题。”

       表安错了还被催缴费

     “也就是7月12日更换新水表那天,楼下的大姐才发现了问题。”陈国雄的妻子张海琼说,“原来是3-1的水表与2-4的水表搞反了。”

       胡大姐向重庆晨报记者证实:“那天确实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标着2-4的表,水管却通向了3-1;而标着3-1的表,水管通向了2-4。”胡大姐清楚地记得,当时负责换水表的工作人员最开始还死不承认,当她拉着他们亲自查看确认之后,“这才承认说确实搞错了。”

      “从知道水表搞反的7月12日算起,直到7月26日才有工作人员上门来。”但陈国雄万万没想到,“他们还是催我按110吨的用水量缴费,由于没缴,当天还停了我们的水。”

       这两天,陈国雄没少拨打中法供水的服务电话。“29日,除了贴出欠费通知以外,在没与我们协调沟通的情况下,供水公司将3-1与2-4的水表上下对调。他们的用意很明显:将错就错,非得要我们结清不属于我们的水费。”

       对于水厂工作人员在这件事上的态度,附近居民都力挺陈国雄:“在这件事情中,小陈一家没有任何过错,水表搞调、止度抄错明明就是水厂自身的工作失误,不应该逃避责任。”居民们纷纷建议,中法供水应积极主动地与3-1、2-4住户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催缴,“这种服务模式实在不可取。”

       供水方称将尽快处理

       昨天(30日)中午,重庆晨报记者敲开了2-4住户的大门。与朋友一起合租在此的付女士表示,她们每个月都按时拿卡缴水费,但对于水表装错的事情,她与室友并没有接到中法供水的任何通知,所以她对此并不知情。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客户中心主任张旗在接受重庆晨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表、户不符是较为常见的情况,其责任不在用户,但也不在供水公司。”他解释说,在“一户一表”的安装过程中,中法供水只负责到水表位置(包含水表的维护),而从水表开始到入户管道,大多是开发商在负责完成。

       对于陈国雄反映的情况,张主任承认两家水表确实弄错,“公司将与两家住户协调,尽快处理。”此外,对于客户部相关工作人员在与用户沟通中造成的误会,在交涉过程中的解释不畅,以及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他也表示会进一步查实处理。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