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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楷会长在市消委会三届一次理事会上的讲话

来源: 2009/2/18 19:14:57 关注度:631979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理事、同志们:
      刚才文渝同志代表二届理事会对市消委会过去五年来的工作做了全面总结,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工商局和中消协的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消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在开展消费教育、加强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市消委的工作,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重视,得到了中消协的关心,得到了二届理事会各理事单位的鼎力支持,凝聚了各位理事辛勤的付出。在此,我代表三届理事会,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二届理事会各理事单位和各位理事致以崇高的敬意!对新当选的三届理事会的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表示诚挚的祝贺!
      新一届理事会推选我担任会长,我感谢大家的信任,我一定不辱使命,恪尽职守,与大家一起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共同开创消委会工作的新局面。下面,就市消委会今后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消委系统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一是要结合国内外以及重庆的发展形势,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这一战略思想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二是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三是要结合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把握科学发展观对消费维权工作的统领和指导作用。从而提高在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意识。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我们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站在最广大消费者的立场,代表最广大消费者的意见,依靠最广大消费者的力量,关注和重视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好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就是要坚持服务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消费维权工作必须树立服务发展的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维护消费者权益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既关注当前消费,更关注可持续消费,通过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内需增长,从而带动经济发展;通过倡导和引导科学消费,推动经济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从而促进可持续协调发展;通过宣传和更新消费理念,推动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产品创新,从而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品质的提升;通过推进农村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缩小农村消费市场与城市的差距,从而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就是要坚持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就没有科学发展。消费和谐是社会和谐极其重要的方面。在消费领域中,消费维权工作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准绳,担负起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使命。要充分发挥消委会与政府、消费者、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进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融合;要认真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努力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密切关注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开展消费维权救助,及时调解各类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为消费者解难,为政府分忧;要促进市场经营主体的诚信建设,使之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消费维权事业迈上新台阶
过去五年的工作,为我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我们不能满足已有的成绩。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新一届理事会既要求真务实,更要开拓创新,要结合重庆实际,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努力推进我市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好消委会消费教育和引导、对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的作用,为创建安全放心消费城市作出贡献。在去年全市工商系统大力实施“消费安全放心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基础上,今年3·15活动期间,市工商局和市消委向全市发出了创建“消费安全放心城市”的倡议。创建“消费安全放心城市”,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有利于规范经营秩序,促进消费和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树立“诚信重庆”的城市形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在创建“消费安全放心城市”的工作中,市消委会要充分履行《消法》和《消条》赋予的职能,一是积极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特别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农资等商品的社会监督,配合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切实提高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三是要进一步推行《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协助企业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效促进企业自律,行业规范;四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维权积极性,共同参与到创建“消费安全放心城市”中来,不断壮大义务监督员队伍,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
      二要进一步加大消费纠纷调解和处理力度,建立消费争议和解的长效机制,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救助体系。妥善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为政府分忧、为消费者解难,是消委会的立会之本。市消委会要继续通过调查调解、提请鉴定、专家论证、建议反映、引导仲裁、支持诉讼、揭露批评等手段,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努力提高投诉调解工作效率和消费者满意率;要重视对群体投诉和重大投诉案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妥善处理好群体投诉和重大投诉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咨询通道,引导更多企业与消委会实现网上投诉直通直联,提高投诉解决效率;要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和解制度,力求将各类消费投诉“消化”在企业内部,建立企业与消费者的良性互动平台,形成长效的消费争议和解机制,切实降低维权成本,促进企业增强自律意识,树立诚信品牌。
      三要进一步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力度,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大局。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一会两站”建设是健全和完善农村维权网络,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市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市消委应将维护好、发展好农村消费者的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要积极推动建立以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体制;推动政府将“一会两站”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部署并进行考核;努力促进“一会两站”经费、人员、办公场地的落实;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确保“一会两站”有效运作,发挥作用。
      四要进一步发挥消委会协调优势,努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维权的工作格局。市消委会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经政府批准成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市消委理事会由政府职能部门、有关机构、有关团体、新闻媒体等组成,充分体现了消费维权是在政府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特性。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维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新形势下,我们充分认识到,消费维权事业绝不是靠一两个部门就能发展好的,必须依靠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与各组成单位共享资源、共担责任,形成合力,才能真正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完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任。市消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创新理念,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建立消费维权办公会议制度,在政府领导下,与各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问题,形成新的工作机制,开展各项工作;要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市场的监督力度;要积极促进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倡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在创造利润的同时,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要联合新闻媒体,创新维权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发动和组织消费者广泛参与到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五要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与理论研究的力度,充分发挥法律与理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保障和指导作用。消委会要履行法定职能,必须以完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和理论体系为保障。市消委会要高度重视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以市消委会律师团、专家团为基础,不断壮大消费维权理论研究队伍,面对消费维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理念,研究新对策,提出新方法,增强决策的科学性,确保维权公正性和权威性;要积极参与立法立规和向政府提意见建议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工作,推进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核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三、以创新开拓的精神发展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维权能力和水平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各方面对消委工作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消委会的任务越来越重,责任也越来越大。市消委会要充分认识到这种新的变化,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维权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壮大队伍和提高能力与水平。人才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维权队伍的关键。市消委会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发现和引进热爱消费维权事业、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青年人才,创新人才引进的机制,壮大和增强人才队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增加人员编制,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新措施,引入高素质人才,充实和改善队伍结构;要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稳定的义务监督员、志愿者队伍,以建设一支政治、业务、作风“三过硬”的消委队伍为目标,努力打造学习型消委,加强对消委会工作人员和义务监督员、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把握和处理维护消费者权益问题的能力、依法维权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协调服务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是做好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保证。市消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制度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推行消费者与企业的争议和解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要健全落实消费警示发布制度、比较试验办法、消费调查制度、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等;要加强和完善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制度。同时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财。
      三要运用高科技手段,不断增强消费维权工作信息化水平。强消委会信息化建设是形势要求,是提高消委工作效能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技术支撑和重要保障。市消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OA系统的管理,充分利用其功能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大对重庆市3·15消费维权网的建设力度,完善各项服务功能,使其成为消费者投诉咨询的便捷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消费教育的阵地、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窗口。
      四要加强合作交流,不断拓宽消费维权工作视野和空间。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作出了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构建内陆开放高地的决定,市消委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努力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广泛拓展工作视野和空间。市消委会要继续深化与京、津、沪的交流,积极参与四直辖市消费组织的联动与合作;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香港、澳门消委会的沟通协作机制,学习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加强与消费维权十五城市合作体各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宣传我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取得的成绩,扩大市消委会的对外影响力,建立与各成员单位开展维权合作的工作机制。
      各位理事、同志们,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明确了我们的重要任务,作为我市消费维权的重要力量,我们深感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市消委会第三届一次理事会的召开,掀开了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史上新的一页,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重庆市消委会会长、重庆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 王元楷

                                                                                                         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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