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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食品”应注意

来源:忠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0/6/17 15:27:13 关注度:74205次
      据了解在忠县中小学校门口及幼儿园门口,不少地摊、小店摆满了造型可爱的糖果、膨化食品、薯条、炸鸡、果冻等“垃圾食品”。这些食品大多造型美观、色泽艳丽,而且售价不高,因此很受年轻人,特别是小朋友们的喜爱。但殊不知,“垃圾食品”多是伪造或劣质产品,过多食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对孩子的健康发育更加不利。此方面问题须引起学校、家长乃至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忠县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食品不能只图好看好玩,国家标准中对食品添加食用香料、食用色素的含量都有严格限制,如果食用人工合成色素过量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建议消费者对颜色异常鲜艳的食品最好不要购买,应该尽可能选择天然糖和天然植物色素的食品食用。
      1、注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要齐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2、注意食品成分表中标明的成分。食品成分表中一般要标明食品的生产、营养等成分,表明食品的特性,有些食品成分还要标明添加的其他物质。
      3、注意提高对劣质食品危害性的认识。消费者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购买价格低廉的劣质食品,要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产品,并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商场、店铺购买。
      4、注意加强对食品质量相关常识的认识。消费者要学会利用各种直观方法辨别食品质量,同时,要注意掌握各类食品质量方面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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