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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旅游谨防“消费陷阱”

来源:重庆市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0/6/17 15:06:20 关注度:70289次
      五一长假将至,很多人都选择外出旅游,然而一些游客常常遭到欺骗,致使高兴而去、败兴而归。我委在分析往年经验和教训时,旅游过程中的“消费陷阱”有许多种:消费者支付了相应的旅游费用,却得不到相应质量的服务,如旅游景点与线路的缩水、食宿标准的缩水、交通工具规格的缩水、服务态度的缩水等。有的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随意强行加收费用,增加消费者的支出,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同时,一些旅行社的导游与当地的商店老板串通一气,诱导游客购物,从中获取回扣;此外,有的旅行社往往把其业内的矛盾和纠纷强加给消费者,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为此,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五一假期来临前,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要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
      二是要签订好旅游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吃、住、行、游、购等各项内容安排、标准以及违约责任;
      三是如无把握(不识货物真假、不知价格行情等),切勿在外购买贵重物品,以免上当受骗;
      四是在外住宿、活动时,贵重物品能寄存的尽量寄存,不能寄存时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切勿随便放置在房间内。
      五是在外地如遇消费纠纷或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当地消委或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开县消委投诉电话:52211315   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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