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5日龙岗分会接到一老年消费者谷某投诉。称自己患多年前列腺病,治疗多次都不太理想,一次在电视媒体广告获知,有种“基因活腺胶囊”能有效的治疗前列腺炎,便在其指定大足县内某药房以726元的价格分两次购买了三个疗程的该“基因活腺胶囊”,按疗程服用完后,发现对病情毫无效果,才知上当受骗,找到该药房理论无果。
龙岗分会接到接到谷某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发现谷某所购买的“基因活腺胶囊”是陕西某制药厂生产的保健食品,但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时,销售人员为销售“基因活腺胶囊”,对消费者询问作出能根治前列腺炎,永不复发的答复,使消费者深信不疑,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以上情况,大足县工商及消委会人员对该药房销售保健品夸大宣传,进行批评教育,立案处理后,责成改正违法行为,对消费者购胶囊款全部退还。
针对以上的问题,大足县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三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消费者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电视媒体的上“天花乱坠”广告词,不要轻易相信,谨防掉进不法商家设置的陷阱;
二、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权益受损,要及时携带相关凭证向当地消委会投诉或向当地工商行政机关申诉,或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呼吁电视媒体广告及服务企业要以诚信为本,向社会做出承诺:商品宣传内容中不能有虚假的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