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警示

大足县消委会龙岗分会 成功调解一起保健品当药品的投诉

来源:大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0/6/17 11:58:25 关注度:74737次

      2010年5月5日龙岗分会接到一老年消费者谷某投诉。称自己患多年前列腺病,治疗多次都不太理想,一次在电视媒体广告获知,有种“基因活腺胶囊”能有效的治疗前列腺炎,便在其指定大足县内某药房以726元的价格分两次购买了三个疗程的该“基因活腺胶囊”,按疗程服用完后,发现对病情毫无效果,才知上当受骗,找到该药房理论无果。
      龙岗分会接到接到谷某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发现谷某所购买的“基因活腺胶囊”是陕西某制药厂生产的保健食品,但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时,销售人员为销售“基因活腺胶囊”,对消费者询问作出能根治前列腺炎,永不复发的答复,使消费者深信不疑,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以上情况,大足县工商及消委会人员对该药房销售保健品夸大宣传,进行批评教育,立案处理后,责成改正违法行为,对消费者购胶囊款全部退还。
      针对以上的问题,大足县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三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消费者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电视媒体的上“天花乱坠”广告词,不要轻易相信,谨防掉进不法商家设置的陷阱;
      二、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权益受损,要及时携带相关凭证向当地消委会投诉或向当地工商行政机关申诉,或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呼吁电视媒体广告及服务企业要以诚信为本,向社会做出承诺:商品宣传内容中不能有虚假的内容,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