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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消保委提示:购买平板彩电敬请选择已承诺显示屏免费保修3年的销售商或者品牌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10/4/13 10:11:37 关注度:59096次

     为了使广大消费者摆脱购买“液晶”、平板电视“买得起、修不起”的尴尬境地。 4 月 1 日 ,金华市消保委召集市区 5 家家电主要销售商,召开向社会承诺“平板彩色电视机显示屏免费质量保修期延长至三年”售后服务的新闻通报会。浙江金华四通家电有限公司、金华市江浙苏宁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浙江星普五星电器有限公司金华大卖场、金华市开发区万顺家电有限公司在市消保委提交了书面承诺的同时,又在会上郑重向社会郑重承诺:其销售的所有品牌的平板彩色电视机享受“整机免费质量保修期一年,显示屏免费质量保修期延长至三年”的售后服务,让金华的消费者吃上平板彩电显示屏免费保修的“定心丸”,消除了消费者购买平板电视的后顾之忧,使消费者购买平板电视更有信心。因此,金华市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在购买平板彩电时要了解销售商是否作出了“平板电视机显示屏享受免费质量保修期延长至三年”的承诺,并建议优先选购已经公开 承诺 “平板电视机显示屏免费质量保修期延长至三年”的售后服务 的 销售商或品牌。消费者用自己的消费行为支持和鼓励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任的经营者

  二、要谨慎购买没有承诺 “平板电视机显示屏享受免费质量保修期延长至三年”售后服务的销售商或者品牌,以防止因自己选择不慎而付出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高昂代价进行维修更换,而避免陷入“买得起、修不起”的尴尬境地。

  三、在选购平板彩电时,要求销售商在销售凭证或“三包卡”上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写明“显示屏免费质量保修期延长至 3 年”或者“屏幕三包期限为 3 年”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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