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指出,网购诈骗的最大特点是欺骗性强,作案易于得逞。由于购买之前无法接触实物,对网购操作流程不熟悉的新手买家很容易被骗。其次是操作方法简单,犯罪易于传播。一些不法分子只需要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知识,购买虚假购物网站的域名和空间以及钓鱼程序,便可熟练作案。三是作案范围广、频率高,社会危害较大。嫌疑人可以跨地区作案,被害人分布全国各地。犯罪分子常常一天内多次作案,每次作案的金额少则四、五千元,多则上万元。
为此,市检察院提醒,谨防三大“网购陷阱”。
陷阱一:
以假乱真,山寨网站诈骗钱财
典型案例:2009年4月,潼南农民张某在淘宝网上售卖笔记本,价格大大低于市价。一位李小姐“上钩”,待价格谈好后,收到张某发送的一个山寨网址链接———假淘宝“tacbao”。这与真淘宝“taobao”,仅一个英文字母的区别,页面风格完全一致。当李小姐点击假页面按提示一步步操作后,网上银行就将购物款直接转账到张某后台控制的账户上。李小姐被骗3150元。
陷阱二:
诱骗个人信息猜密码盗窃
典型案例: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胡某在淘宝网注册账户出售数码相机。他要求买家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邮箱地址等个人详细资料。由于网民设置的账户密码一般都是根据这些信息设置,胡某在获知信息后就轻易猜测出买家账户密码或猜出买方邮箱密码并通过邮箱拿到淘宝账户密码,再盗用买方淘宝账户将账户内的钱购买他物或转走。
陷阱三:
“网络钓鱼”盗取账户名和密码
典型案例:2009年2月,张某在淘宝网上发布售卖数码产品的信息。他会发送假链接地址让消费者操作,假网站的钓鱼程序会自动记录下对方输入的账号和密码。有了消费者的账号和密码,张某便将账号里的资金转到自己的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