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网上银行别忘了办数字证书
来源: 2009/2/16 15:07:33 关注度:410771次
2006年“工行网银受害者集体维权”事件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作为网银事件受害者之一的北京储户扬先生起诉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海淀支行一案已经一审驳回。
杨先生2005年9月3日在工行海淀支行西苑储蓄所开具的一个存折上还有7.4万余元存款,但同年9月15日他去银行取款时却发现账上6万多元不翼而飞。对此,工商银行西区支行解释称,杨先生已与他们签订了网上银行服务协议。2005年9月4日至15日期间,杨先生的账户通过工行的网上银行系统汇款达36笔,总计6万元,手续费600元。而这36笔交易是在对方凭杨先生的账号、密码登录网上银行系统后办理的。但杨先生却表示那段时间自己并未使用过网上银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查明,在整个网上交易过程中,客户需要输入两上密码,即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在首次登录时,客户还需输入在柜台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时设置的初始登录密码,而这些密码都是由客户自己掌握,银行对此并不知晓。杨先生此前进行过网上银行交易,他已对登录密码及支付密码进行过设置。对此法院认为,杨先生应妥善保管密码,并应承担因其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因此驳回了杨先生的诉讼请求。
近段时期,几百名自称工行网上银行的受害者发起成立“网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还成立了“工行网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的网站。联盟网站维权者名单达到400多人,来自全国27个省市,其中上海、广东、北京的人数最多,失窃金额最小的百余元,多的达到38.9万元。对此工行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作出回应称,他们对发生在部分客户身上的资金被盗事件高度重视,一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并力争帮助受害者早日挽回资金损失。
不久前,福州的陈先生也因银行资金在网上被盗起诉银行,要求赔偿,但最终因为责任难以界定,自己承担了损失。
随着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网银资金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专家提醒,使用网银业务时勿忘办理数字证书。
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发生的网银资金被盗案件基本上都是网银大众版用户,该版本的网银功能比较少,安全级别也比较低。如果使用第三方颁发的数字证书,能够为银行和用户规避网上信息安全的风险,且当纠纷发生时,便于明确纠纷双方的利益和责任。数字证书是一个包含个人身份信息的特殊电子文件,就像“网络身份证”。当用户身份验证真实后,用户和银行之间会建立一个安全的加密通道。作为我国金融领域唯一合法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放的数字证书已突破100万本。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专家指出,尽管信息安全技术与法律环境建设是国内网银安全问题的重点,但消费者网银安全常识的缺失也是导致安全问题发生的关键因素。用户在使用数字证书时还要注意登录时输入正确的网址,避免登录一些恶意仿造的假网站;保护好卡号和密码,避免在公共场所使用网银;对异常动态提高警惕,万一发现资料被盗,要立即修改相关交易密码或进行银行卡挂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