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消费者于2009年11月份在重庆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型号为2.4排量的A6L奥迪轿车,价格为47万元。今年2月6日,消费者全额支付给销售商购置税费、路桥费、牌照费及代办费等共计50万元(有发票)。消费者于当日提车后前往新疆度春节,车行至璧山时发现该车方向不稳定。经仔细检查,发现方向系统的方向杆偏移抖动严重、引擎盖板有修补后重新喷漆的痕迹、左右边叶子板有修补上漆痕迹、轮胎传感器失灵等七个方面问题。消费者随即向销售商提出退车,要求获得间接损失费2万余元。但销售商认为上述问题属于出厂时的正常现象,并答复消费者由于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该车合格证明不能立即提供。2月12日,嘉州所接到消费者申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明:该车进货票据和合格证明书齐全,商品编码与该车编码相吻合,但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按照惯例,使用后的车退回、整车更换难度较大。经该所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进行现场调解,最终销售商及时联系厂方,同意整车更换。一起争议金额达47万元的汽车消费纠纷案圆满得到解决。(渝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