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局龙溪所查获一起低于成本价销售药品不正当竞争案件
来源:重庆红盾网 2010/2/24 10:28:10 关注度:215515次
近期,渝北局龙溪所根据12315举报线索,查获一起某医保定点药房低于成本价格销售药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当事人唐某以开展药品促销活动为由,将其购进的涉及9个生产厂家的9种药品以“特价”、“换购”、“买赠”等形式进行销售,印发了对外宣传资料,并将其中的“咽立爽口含滴丸”、“抗病毒颗粒”、“999感冒灵颗粒”、“北京降压0号”4个品种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排斥竞争对手的主观故意性,客观上侵犯了同业竞争对手的公平交易权利和正常竞争秩序,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禁止性规定。执法人员按照《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渝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