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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发布节日消费“八大注意”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10/2/4 10:11:13 关注度:66107次
     春节长假是消费者聚会、探亲、旅游、消费的高峰期,也是各类消费纠纷的高发期。昨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根据往年的投诉情况,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市民节日消费“八注意”。

  一、购买年货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超市,尤其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兜售的食品、烟花爆竹等物品。同时要索取发票等销售凭证。中、老年消费者不要轻信礼品、保健品营销人员上门推销。

  二、对商业场所的打折促销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特别是购买数码产品,最好到大型家电连锁店或专卖店选购。注意少数商家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销售陷阱。另外要注意促销活动中使用赠券不找零及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

  三、选择预付费消费方式时,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量购买消费卡,对预付费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四、节日外出、购物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五、在餐馆用餐时,应尽量选择B级以上酒家。提前预订应与经营者进行文字约定,并保存好用餐发票。

  六、选择家政服务应选择正规的家政服务企业,不要贪图便宜接受路边私揽和上门推荐的非正规家政人员。

  七、选择旅行社要详细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合理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分注重价格,防止低价陷阱。参加一日游的消费者要到集散中心等正规地点报名,防止“黑车”、“黑导”。

  八、不要轻信各类“中奖信息”,谨防消费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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