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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消保委警示:新春消费环境安全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10/2/1 9:20:38 关注度:74773次
    餐馆摔倒、玻璃门夹手、财物失窃等事件,在消费过程中时有发生,却也容易被消费者忽视。春节临近,加之舟山大桥开通,来舟山旅游、探亲的人员将激增,宾馆、餐馆等服务经营场所的消费环境的安全,需要行业经营者引起更多的重视,为此,定海区消保委近日发布了消费环境安全警示。

  26日晚,邱先生入住定海一宾馆,由于宾馆椅子断了,导致摔倒受了伤,后诉诸“12315”;这月中旬,消费者周女士在定海一家火锅店用餐,由于卫生间比较湿,不小心摔了一跤, 也受了伤。诸如此类的摔伤事件,在此前几个月也曾多次发生,如一名消费者在定海一川餐馆就餐,上洗手间时,由于地滑而摔倒,另一名消费者入住定海一旅社,晚上在淋浴房洗澡的时候,由于地滑而摔跤。这些摔伤事件,究其原因,有的是因为经营者未及时清理卫生间的水渍,地滑导致;有的是由经营场所设施不当、商家服务不到位引发,比如一些经营场所缺乏提醒消费注意的警示标志,或者未安装监控设备等等,最后引发消费纠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浙江省实施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作为提供服务的餐馆或者宾馆、浴室,场所内的各项设施和服务应当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创建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是商家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定海区消保委发出消费警示:餐馆、饭店、宾馆、浴室的经营者在春节客流大幅上升前,应对自己所经营的各类场所加强管理,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如在卫生间铺设防滑砖、加强人员管理,及时清理易引起消费者不安全的水渍、污渍;在清洗卫生间后,要及时设立醒目的提醒标志,并对经营场所内的各类设施和装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以防类似消费纠纷的发生。消保委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到餐馆、饭店、宾馆就餐或者接受服务时,喝酒尽量不要过量,如果感觉喝多了,上卫生间最好请人陪同;万一发生消费纠纷,要保存好服务凭证,及时投诉。

                                       (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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