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消费者牛某通过12315向南坪所投诉称,2009年11月,其在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订购了一套商品房,签订了认购合同,并缴纳了认购款2万元,开发商书面承诺开盘时可优先选房,若购不到合适的房屋可退款。牛某因开盘时未选到合适房,要求该公司退还认购款被拒绝。接到投诉后,南坪所12315消费维权人员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到该房地产公司在南坪商圈修建的房屋开盘时,只拿出少部分房屋来让消费者选购,而订购者又较多,消费者牛某未选到合适的房屋,他认为开发商应将建好的房屋都拿出供选购,不应拿出少部分,与承诺不符,该公司工作人员宣传有误,导致牛某未选到合适的房屋。
通过该所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双方最后达成如下协议: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额退还了消费者牛某房屋认购款2万元。该所对该公司的行为进行了告诫,牛某对工商部门的成功调解表示感谢。(南岸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