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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市消费警示:慎购生产日期过长的家用电器

来源:中国消费网 2010/1/21 14:22:06 关注度:68124次
     消费者大都知道买食品会留心“生产日期”,可买家电,却很少有消费者关注它的“生日”。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就遇到这样的烦心事,消费者王先生于2009年4月以270元在文登市某灶具商场购买了“希达”牌数码电锅,可使用到9月份就出现问题,修好后使用没几天又坏了,再找经销商给予修理,经销商答复只能修成这样了(该锅有低、中、高三个档的控火按钮,其中中档控火钮失效无法使用),没办法了,这给消费者使用带来不便,消费者要求便换一款,经销商答复厂家已倒闭没法更换,让消费者凑合着使用。消费者不满投诉到消费者协会。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经过仔细认真的调查,发现该款数码电锅“生产日期”为2002年,至消费者购买时已超过7年了,且经过原产品说明书登记的地址及电话联系得知原厂家已倒闭多年。最终,虽经消协工作人员与经营者多次协商,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把数码电锅缺失的功能修复好让消费者能够继续使用,但针对这种消费情况,消费者维权是及其不易的。

  为此,为了引导消费者能够科学、合理的消费。文登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时一定要注意其“生产日期”,因为“生产日期”过长的家电会导致其自身的元器件有一定老化,会影响其正常的使用寿命。国家对家用电器保质期尚无相关规定,只是对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期”有相关规定,且是以消费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算。目前对这种有着相当长的库存时间的产品怎么核算安全使用年限,国家暂时也没有相关的要求和规定,消费者购买了库存产品只能与商家协商解决。因此,为了消费者避免日后不必要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其“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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