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美容院会员卡退费的投诉,在枣庄市消协的帮助下, 杨女士顺利地拿到了6000元美容卡退款。
2009年初,杨女士在看到某一美容院的广告宣传后,以预付费的形式办理了一张近两万元的会员卡(可享受美容院的产品赠送),并开始接受美容院的各项护理。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杨女士感觉护理并没有达到意想的效果,甚至有时会出现皮肤过敏等各项身体不适反应。于是,杨女士不想继续在该美容院做护理,并要求退还剩余的会员卡余额6000余元。美容院却以店规为由,不予退还剩余金额。万般无奈之下,杨女士便来到市消协投诉。
枣庄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 杨女士的投诉后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 杨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并按照市消协受理投诉规则开始对该投诉进行调解。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采用卡、券的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单方设定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因经营者的原因导致卡、券不能继续使用的,经营者应当将卡、券的余额退还消费者。消协工作人员对美容店老板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最终,美容院在收取部分使用的赠品费用后,同意退还 杨女士美容卡剩余金额6000元。
在此,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枣庄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一次性办卡金额不宜过大。在办理预付费式消费卡时,首先要弄清自己是否真的需要长期此类服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限量购买预付费卡,不要贪便宜一次性购买过大消费卡,而承担过多的风险。应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费卡,这样出现变数,风险小。
二、对违约责任要事先同经营者详细约定。办卡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费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这是对商家的限制也是对自己权利的保护。
三、对不公平的格式合同要说“不”。现在很多美容健身行业基本上都采用预付式消费方式,问题是格式合同有失公平,有失公平的格式合同是无效合同,如“最终解释权在商家”是无效的,最终解释权应是法律,符合法律的才有效。因此消费者遇到不公平的格式合同,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协投诉,甚至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刘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