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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 促进交易公平

来源: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2/16 13:45:23 关注度:432325次
      2008年3月7日,黔江某商场质管部负责人来区消委反映称:在2007年的9月中旬,一姓苏的女士消费者在商场选购了一件实付款400元的女式服装,该消费者直到今年的2月才穿用。在送洗涤的环节中,服装干洗店不慎将服装扣子洗坏,而该消费者在不追究消费环节出问题的情况下,直接把服装拿回商场找服务员理论,服务员在查验服装后,认为只是扣子损坏并善意将服装收下,发回厂方重新换了一排扣子,服装寄回后通知消费者领取。当消费者问营业员扣子能不能保证不再次洗坏,营业员不能明确回答。由此营业员主动为消费者解难换服装扣子问题引发商场大吵大闹,后消费者提出,服装质量不合格不要了,要商场退回购衣款。商场大组长在解决此纠纷时明确指出,服装没有质量问题,服装扣子是在洗涤环节损坏的,商场主动为你解难,你要我们保证扣子不再次洗坏的要求,我们确实不能答复你。后消费者在营业员不注意的情况下,拿走了一件等值的服装,当营业员追至商场门外时,该消费者已坐出租车走了。后商场多次电话联系该消费者,消费者总是以各种理由不理睬,商场无奈求助消委解决。
     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正当的合法权益是消委义不容辞的职责,理顺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促进企业经营更加规范,也是解决问题的基础。事后区消委也多次联系该消费者,在多次说服工作中,消费者最终同意来商场解决。2008年4月2日,在消委的积极协调下,商场作了最大让步,以消费者实购衣款的50%退还消费者,消费者将拿走的衣服退还商场,一起久拖未决的消费纠纷最终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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