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案例

经销商不守承诺消委及时维权

来源: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2/16 13:38:22 关注度:440613次
2008年3月12日,消费者杨某和邻居杨某来区消委投诉称:为了解决高楼层用水压力不足,热水器无法使用问题,我于今年 2月3日在黔江福海农机门市部以1080元购买了型号为PHJ-371A全自动自吸管道冷热水多用电泵两台,购买时,经销商填写了保修卡,并口头承诺,如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包退包换。
经水电工师傅进行水管及水泵设备的安装调试,其结果是无法正常使用,后设备经销商亲自调试,经销商又调换成其他型号的泵,其结果一台勉强能用,但效果很差,另一台根本无法使用。经多次分析查找原因,经销商说进水水量压力不足,是水管及水表偏小,经整改后仍无效果,经销商又说是进水压力大了,出水弯头多了阻力大等等。为了找准问题的原因,请区自来水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检测,排除了上述种种说法。为了协商解决此问题,多次找经销商协商,却遭遇经销商不理不睬的冷遇,经销商并提出来回几次调试、换泵所造成的几十元交通费等,就是不愿承担退货的责任。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3月21日,消委组织双方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调解中经销商主动承担了退货的全部责任,并同意一次性退还全部货款。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