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不守承诺消委及时维权
来源: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2/16 13:38:22 关注度:452793次
2008年3月12日,消费者杨某和邻居杨某来区消委投诉称:为了解决高楼层用水压力不足,热水器无法使用问题,我于今年 2月3日在黔江福海农机门市部以1080元购买了型号为PHJ-371A全自动自吸管道冷热水多用电泵两台,购买时,经销商填写了保修卡,并口头承诺,如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包退包换。
经水电工师傅进行水管及水泵设备的安装调试,其结果是无法正常使用,后设备经销商亲自调试,经销商又调换成其他型号的泵,其结果一台勉强能用,但效果很差,另一台根本无法使用。经多次分析查找原因,经销商说进水水量压力不足,是水管及水表偏小,经整改后仍无效果,经销商又说是进水压力大了,出水弯头多了阻力大等等。为了找准问题的原因,请区自来水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检测,排除了上述种种说法。为了协商解决此问题,多次找经销商协商,却遭遇经销商不理不睬的冷遇,经销商并提出来回几次调试、换泵所造成的几十元交通费等,就是不愿承担退货的责任。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3月21日,消委组织双方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调解中经销商主动承担了退货的全部责任,并同意一次性退还全部货款。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