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案例

商家撤场赖货 消委据理追赔

来源:重庆市巴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2/16 13:32:35 关注度:453532次

2008年5月27日,一对老夫妇来到八公里分会,要求工作人员为其主持公道,维权护益。经了解:二位老人于2006年12月17日在某家具市场某专卖店购买了一床价值780元的床垫,当天交清了全部货款,并约定送货时间电话通知。随后虽经多次电话通知,但商家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至2007年1月更是打不通商家电话,其间找到该市场服务部,告之该专卖店已撤场,无法联系。在多次要求帮助解决无果的情况下,遂到八公里分会请求帮助。在听取陈述后,八公里分会的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在确认商家已于2007年1月离场的情况下,立即联系该市场服务部,指出市场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市场信誉负责的态度,在商家撤场后,应按先行赔付原则保障消费者权益,不能以商家撤场为由让消费者承担损失。通过八公里分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的说服,该市场方认识到自己工作的失职和错误,积极从中协调,该生产厂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提供同规格床垫,并送货上门,事情得以圆满解决。二位老人激动万分,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一直不停地说感激,他们说:“要不是你们为我们主持公道,真不知道要拖到何时啊!这种急人所急、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和敬业作风值得大家学习”。(由八公里分会供稿)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