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案例

买家质疑“生态宝” 消委调解予补偿

来源:重庆市梁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2/16 13:25:54 关注度:580684次

2008年5月28日,梁平县消委双桂分会组织双方协商解决一起塘里的鱼不明死因纠纷,消费者获得400元补偿。
梁平县礼让镇某村一组农民消费者常某2008年5月初到仁贤下街龚某经销店以每桶82元的价格购买了三桶(75公斤)渔用生态宝(非药品)。于当月17日在鱼塘使用了4公斤,4天后就出现几十公斤鱼不明死亡。经营者来鱼塘看了,说水质浑浊叫继续使用渔用生态宝。22日,常就将一桶剩余的几十公斤渔用生态宝倒入鱼塘,几天后又出现千多公斤的鱼死亡,消费者认为是使用了渔用生态宝造成鱼死亡。因此,双方争吵不休。
经调查:经营者证照齐全,消费者鱼塘水浑浊,20多亩的鱼塘只有两台充氧机,加上又使用了渔用生态宝等原因造成了鱼死亡,调解人员建议送检渔用生态宝确得到了经营者的支持。此时,消费者把握不了鱼的死因,不愿意出送检费,在这种前题下,消费者不愿意送检,要求协商解决。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好。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