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牌65—738型全自动波能洗衣机缸体漏水消委调解换
来源:云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09/2/16 13:18:21 关注度:658420次
2009年1月13日,云阳县双龙镇某村3社伍某,在我县某公司购买了一台长虹牌65—738型全自动波能洗衣机,价格1300元。在1月6日洗衣服时发现缸体漏水,当即电话与该公司关系,要求进行维修或调换。但是该公司距约定时间数天仍未前往消费者家中进行处理。于1月16日用电话向我委咨询,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三包规定等。我委进行了详细解答。数日后,该公司仍未认真解决此事,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消费者伍某于1月19日上午将洗衣机拉到该公司的商场,要求退换。而商场不理不彩,又没有人接待,拖到下午仍未得到解决,在此困窘中,伍某用电话向我委投诉,寻求援助。我委当即与商家联系沟通,明确指出:洗衣机缸体漏水属于质量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应该换机,而且消费者的运输费用商家也应承担,如果今天不能解决,消费者的住宿费用也应一并承担。通过多次协调沟通,双方最终和解,公司同意给消费者调换一台长虹60—752型全自动手磋式洗衣机,另外承担洗衣机运费100元。
此消费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