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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 暗藏三大消费陷阱

来源:中国消费网 2009/12/25 11:06:53 关注度:71074次
      网上购物快捷、方便,让消费者节省了购物时间。然而,由于网购不能当面挑选商品,质量不保、退货无门甚至以次充好等情况的出现,引起消费者不满。

  近日,一起消费者起诉淘宝网的案件就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记者采访中发现,除了本案中的情况,网购还存在着三大陷阱。

  对簿公堂

  消费者诉卖家和淘宝

  12月15日上午,在丰台法院,殷先生状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和马先生的淘宝网店案一审开庭。

  北京某大学的博士殷先生诉称,他在马先生的淘宝网店为父亲购买了一台足浴器,足浴器质量出现问题,并且他发现马先生的店并非“北京独家总代理”。

  殷先生要求马先生退货,要求淘宝公司对马先生做出处罚,但未得到支持。

  而此时马先生将其淘宝网店原本的“北京独家总代理”字句改为了“北京授权经销”。殷先生又多次向淘宝网申诉均无结果。至今,殷先生也没有收到返修的足浴器或退款。

  殷先生认为,马先生作为网店经营者,毫无诚信,蓄意欺骗,而淘宝公司在处理自己的投诉问题上显失公平,最终导致自己钱物两失。

  因此,殷先生将马先生和淘宝公司均诉至法院,要求马先生退回他购买足浴器的费用及快递费共计227元,并赔偿自己2270元,要求淘宝公司做出书面致歉,并赔偿自己22700元。

  被告网站:买家告错对象了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马先生辩称,殷先生的足浴器确实是在自己的网店中购买,质量也确实出现过问题,他愿意退还殷先生足浴器的费用及快递费共计227元,但不同意赔偿殷先生。马先生称厂家最初给他出具的是经销商的委托书,今年3月份,他又拿到了总代理的委托书。

  被告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称自己不是适格的被告,浙江淘宝公司是真正负责管理网站的公司,被告公司只是为浙江淘宝公司提供软件开发,网站的日常管理都是由浙江淘宝公司负责,浙江淘宝公司有经营网站应有的ICP证,而被告公司没有。

  据了解,此案将于近日宣判。

  法官点评

  网购纠纷适用消法

  网络购物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为此,记者采访了丰台区法院民一庭法官高原,高法官认为,网络购物纠纷维权同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物和我们去商场购物是一样的,只不过媒介不同。

  高法官说,网络购物与传统购物买卖双方见面不同,双方都不认识,而且网络上的记录又是稍纵即逝的,其真实性往往很难认定。

  因此,消费者在维权取证时,一定要注意对网上购物的证据进行公证,这一点很关键。比如,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买家和卖家的聊天记录都需要公证。

  一旦发生纠纷,网站是否担责?对此,高法官说,这要看网站是否尽到了管理的责任。比如消费者从一个农贸市场里买了食品后吃坏了肚子,真正应该担责的是市场里卖东西的商贩,而不是市场的经营者。

  当然,如果经营者管理不到位,没有对商户进货等进行抽查,对商户的备案登记不真实等,也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否则不担责,这要根据具体案子进行具体分析。

  网购三大陷阱

  商家“拖过”15天退货期

  家住海淀区定慧西里的张舒鑫的母亲患有风湿性关节炎。今年11月初,张舒鑫在一家购物网上看到有针灸仪出售,价格788元。

  产品广告介绍:该针灸仪以脉冲代替针刺,其治疗效果远胜传统针灸疗法。于是,张舒鑫给母亲购买了一台。双方约定如果出现问题,可在15日内退还。

  但收到货后张舒鑫很快发现针灸仪不能用,她按照说明书的客服电话进行联系,发现客服电话根本打不通。

  在拿到货的第14天,张舒鑫将针灸仪退了回去,可是,卖家却告诉张舒鑫说退货期限超过了15天的约定时间。卖家称15天是指卖家收到退货的时间,张舒鑫在第14天将针灸仪寄出,加上在路上的时间,到了卖家手里当然超过了15天。

  点评

  北京市爱家律师事务所的卢律师认为,商家误导了消费者。按照常理,双方约定的退货期应该理解为收到货后15天内均可以退货,商家故意没有做解释。

  当消费者发现商品有问题,商家先是给消费者维修电话,要求先修理,其实是在故意拖时间,待15天退货期快到时,商家才同意退货。

  实际上这个时候寄出货物到了商家时,肯定超过了15天的退货期,然后商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告诉消费者当初说的15天,是指收到退货的时间,以此欺骗消费者。

  支招

  在买卖的当初千万不要想当然,一定要问清退货期的具体所指内容,并最好将网上交易的内容予以保留,将来好作为证据使用。

  不付钱不能验货快递藏玄机

  11月中旬,在某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刘珉,通过网络在某网城订购一款3G手机,价格799元。7天后,快递公司将手机送到,刘珉要求拆包验货,快递公司不准,要求她支付手机款799元,快递费39元后才能开包验货。

  刘珉支付了手机费和快递费,当她拆开包装后才发觉给她送来的并非3G手机,她要求快递员收回手机,将799元退还给她,快递员称他只负责投递,并且按规定代收货款,有问题请她与发货人联系,与他无关。

  刘珉又与网城联系,网城工作人员说她已经在收货单上签字,也就是认可了他们出售给她的商品,并且已经拆开包装,所以无法退货。

  对方还说,快递员在给她送货时就向她讲明,在没有拆开包装前,如果认为商品有问题可以办理退货手续,一旦拆包就不能再退货了,她也在收货单上签字,说明她已经认可了网城的这一作法,所以不能退货。

  点评

  通州刑侦支队现案一队副队长胡明华说,这是骗子们经常使用的方法,双方约定货到付款,商家说消费者可以验货后再付款,消费者认为打开包装后,如果不喜欢,可以退回去。

  实际操作中就不是这样了,当快递公司将货物交给消费者时称,如果不付款将不可能让拆包装,消费者可以核对邮件外包装上标明的产品型号和价格,要拆包装必须付款,但一旦付款拆开包装,发现所购商品有问题,或者型号不对,快递公司也不负责退货。

  支招

  交易前,一定问清楚到底付款前可不可以拆包装,如果不可以则坚决不要买。

  如果说可以先验货后给钱,但快递公司送来货却不同意先拆包装验货的,要毫不犹豫地将货退回去,千万别心软,要不等你付钱后拆开包装,发现货不对板时再想退货将难上加难。

  贼喊抓贼骗子发“打假声明”

  “香港代理的劳力士典藏版,只要2988元。”家住崇文区天坛南里的马瑞非常喜好手表,在某网站上,马先生看到了“劳力士典藏版”的大幅精致海报宣传图案,而且在页面上方醒目位置,还滚动播放着一条“防伪打假”严正声明:“近期有不法人士抄袭公司网站,销售假冒劳力士手表,对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声明的最后,要求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要购买冒牌货。

  马先生正要购买时,发现有网友爆料称,这款手表采用的机芯在瑞士原装机芯家族中属于产量很大的低端型号,而劳力士高级腕表系列从未采用过该机芯。而且他还发现该网站的注册地为“广州”,而非网站宣传的“香港”。

  马先生打消了购买此款手表的念头。后来,有人在网上披露购买此款假劳力士手表上当的经历。

  点评

  胡明华说,使用打假声明是山寨网站惯用的手段,他们所售商品的价格远远低于真品。一旦欺骗成功,骗子会另起炉灶,再注册一个新的网站继续行骗。

  支招

  购买前先在网上搜索同类产品,网上商品的价格如果与现实市场的价格相差太大,这样的产品一定不要买,很有可能是山寨产品或水货,质量难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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