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银行卡刷卡消费,在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因为一些人为原因而导致消费者重复交费。最近,沂水县城的姜女士就遭遇了银行卡重复刷卡交费事件。
12月17日,消费者姜女士在县城某餐厅就餐完毕后就到收银台进行结账。姜女士拿出银行卡交给了收银员,收银员将卡在pos机(刷卡机)上刷了一遍,姜女士随即输入了密码,但是消费凭条并没有打印出来,收银员说是卡机了,要求姜女士再次刷卡输入密码,这一次收款凭条成功打印出来显示本次消费200元。几天后消费者打电话查询电话银行最新银行卡的余额,却发现消费明细不对,而且金额正好少了200元钱,姜女士怀疑是在餐厅刷卡消费时刷了两次卡导致交了两次费。随即找到经营者,经营者予以否认,并拒绝进行查询。无奈之下姜女士投诉到沂水县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与姜女士一同调出了银行卡的消费明细,消费明细显示姜女士在当天一分钟内连续消费了两笔,两笔都是200元,而且同为一家餐厅。在证据面前,经营者承认是该店收银员操作失误导致多收了一笔,并退给消费者多收的钱额,消费者满意而归。
在此,沂水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银行卡消费时,一次消费应当只刷一次卡,避免重复刷卡重复付费。而且在一段时间的刷卡消费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对账,核对消费明细单上的金额是否与消费金额一致,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纪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