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日,大足局查处取缔一非法黑网吧。当事人民陈某于2009年10月10日购进了用于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20台电脑和服务器主机1台及相关配置设备,并聘请了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网管。当事人未取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活动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在大足县龙岗街道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该局依法没收“AOC”牌17寸液晶显示器20台、“百盛”牌电脑主机20台、“彩虹鸟”牌键盘21个、“奕高”牌耳麦20个、路由器2个、摩登1个、稳压器1个、服务器主机1台,并没收违法所得849.50元,罚款10000元。(大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