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该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忠县马灌镇大梵村二组公路边的某加油站未办理任何手续正在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要求查处。该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检查发现,当事人张某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前置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11月8日起擅自从事0#柴油和90#汽油零售业务,目前已对外售出近3吨成品油。
张某的行为涉嫌无照经营,违反了《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其加油站内待售的17吨成品油予以封存扣押,并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忠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