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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停车有讲究 意外受损易索赔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11/13 12:49:20 关注度:76126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一族日益扩大,停车难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汽车被盗、车牌被撬、车窗被砸、物品被窃、车被刮碰等现象也时有发生。除造成了经济损失外,精神损失更无法估量。为什么有车族会出现如此多的烦恼,原因之一就是停车位紧张,选择停车位置不恰当。

      家住临沂市兰山区的刘女士是某健身会所的会员,因其办有年卡,经常驾车前去健身,故将爱车停至其会所所属物业公司停车场。9月份的一天,消费完毕的刘女士驾车回家时突然发现其车被刮受损,前车灯也被擦坏,遂反映至该停车场负责人。经调看监控录像,发现是被一辆越野车所为,但车牌显示不清楚。由于该停车场属收费停车场,物业公司应负看管责任,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在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时,双方各持己见,分歧较大,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为此,刘女士拨打了12315。

  受理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认真调查、取证,约见双方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之规定,物业方应负全责。经调解,物业公司赔偿刘女士修车费共计人民币1580元整。无独有偶,河东的张先生就没这么幸运。其10月份在某洗浴中心消费时,将车停在停车场,既无人看管,也无监控录像。等消费完毕出来,其车窗被砸,手包、证件、银行卡、现金等共损失三千余元。由于该洗浴中心仅仅提供停车位置,并未收取其停车费,报警后又提供不了监控录像,给警方破案也带来了较大难度。修车费外加丢失现金,张先生共损失了五千余元。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如果消费者在驾车时,付费停车与免费停车的结果完全不同。在此,临沂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者:消费者驾车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停车场所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受到损失,尽快依法索赔。            (李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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