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南县工商局青驼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该镇一家商店里购买的某品牌酸奶,箱体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10月2日,但拆开包装后,竟发现内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明显的涂改痕迹,其中有两袋的生产日期依稀可辨为2008年12月份和2009年3月18日。
该所接到投诉后,迅速派执法人员对这家商店进行了检查,在现场,执法人员又发现了2箱同样的酸奶。随后,执法人员根据该店的销货清单,对提供货源的经销商进行了严查,并对随意涂改日期的部分酸奶进行了暂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有涂改或模糊不清的现象,应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 (李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