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平局云龙所在市场监管中发现荫平镇一开发商大规模从事房地产开发,却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手续。初步调查显示,荫平镇杨某、曹某以及曹某的侄儿三人共同出资300万元,在荫平镇中心广场以联户建房的名义修建了一处4500平米的商品房,并以每套8.5万元价格已售出商品房10套,加之还未出售的门市和商品房,总案值320万元。
为逃避相关部门检查,三人在与购房者签订的修建合同中,打着联户建房名义。而实际上购房者是在房屋建成后以全款方式购买,开发商打着联户建房的名义从事商品房销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梁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