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消协调查,“中奖者”拨打中奖电话时,会被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汇入一定金额的个人所得税或公证费用,否则就不能获得高额奖金、奖品。据总部设在广东省广州市的某公司统计,从2006年7月到2008年5月下旬,该公司消费者热线累计接到2985例此类咨询电话,咨询者来自全国23个省、直辖市的100多个城市。有30位消费者因误信“中奖”而汇出相关款项,其中仅安徽省巢湖市一位消费者就被骗4万元。
针对再次出现的这些高额、巨额抽奖类中奖骗局,中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凡是要求先缴费的中奖都是骗局。只要消费者不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公证费,骗子就无法得逞;在购买牙膏、口香糖等日用消费品时,不论发现何种形式的中奖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消费者可以向商场、门店或致电相关生产企业进行咨询;《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任何抽奖式有奖销售所设奖额超过5000元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定的救助渠道,以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