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消费者吴先生在《海峡导报》上看到了一则有关销售建国六十周年领袖金钻国表(有4块手表,1块怀表,总价13800元)的宣传广告,并前往购买。在购买后,吴先生根据商家提供的手表证书上网查询,却发现证书是假的。吴先生随后又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解,最终被证实国家根本没有销售该纪念手表。
【案例二】
消费者李先生向12315反映,其在对外图书城一楼大厅看到有销售纪念60周年的金砖银砖,整套12800元,商家称是由中国收藏家协会、中国现代史协会监制,经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权威检测。李先生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希望执法人员前往查证。后经调查,确定商品含量与商家提供的检验报告相符,但价格明显偏高,是否具有收藏价值,则要依消费者个人观点而定。
在此,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国庆纪念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理性对待宣传广告。消费者不可盲目听信宣传广告,很多纪念品广告片面的夸大产品的收藏价值和升值潜力,以“史无前例”、“全球绝版”等不实之词来形容产品的收藏价值,因此购买国庆纪念品时,消费者应三思而后行。
第二、明确商品真实质地。在购买时,消费者应让商家提供相关证书,核实所购商品的真实质地和含量,因大多数纪念品的销售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而且品种繁多,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国庆纪念品时应慎之又慎。
第三、注意核对发行单位。消费者在购买纪念品时,应及时向证书上标注的发行单位核实,是否真的发行了该纪念品,确定真伪后再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消费者还要注意查看厂名厂址,以防购买到“三无”产品。
第四、发现问题及时维权。消费者在购买纪念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正规发票及相关产品证书,以便为事后维权提供证据。如发现销售单位存在虚假宣传、逃避“三包”或无照经营等问题,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通讯员:孙文文,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