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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消委会提示:口头商定不可少 书面约定更重要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9/9 11:26:15 关注度:176046次

    近日,一起违背口头承诺擅自变更约定标准,引发消费纠纷的行为,经重庆市合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获圆满解决。

    消费者荆某投诉称,2008年12月26日,因城市建设需要老家土地被占,为已故爷爷、婆婆搬迁坟墓到区内某公墓。选址时,与公墓主要负责人毛某商定,缴款3700元,按4100元的标准修建墓穴。当日,向毛某缴了3700元,并要求毛某在收据上注明约定标准。毛某说:“没有必要,请放心,我们一定按约定的标准建好。”几天后,荆某到现场发现他们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标准建造,毛某不在,另一负责人表示,春节后能做好。2009年3月,荆某再次到现场发现,还是没按约定标准建造,找毛某交涉,毛某却说:“你缴了3700元,只能按3600元标准做墓,如要按4100元标准建造,就得再补400元。”后经多次协商无果。

    荆某投诉后,合川区消委会相继走访了有关部门,并组织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毛某仍按照事前约定标准履行义务,承诺在协议时间内按约定标准建造完善墓穴,交荆某验收。

    合川区消委会提示,如需预订或建造公墓,一是要到民政部门咨询了解殡葬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防止上当受骗。二是到合法的经营单位购买,而且在办理相关事项时,要求经营者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索取正规票据,以备事后维权。三是如发现有利用墓穴或骨灰格位等进行传销等非法营销活动的,要及时向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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