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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消保委提醒: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切记“五注意”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9/1 11:42:19 关注度:195056次
     近日,南浔区消保委陆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称个别美容院、健身馆以组织员工外出培训或内部装修等为名,一个多月不开张,且店内没有任何人员活动迹象,原先留给会员们的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使得会员们打入消费卡内多则上万元,少则几百元的预付款无法消费,也无法支取。

  所谓预付卡消费方式,主要是指经营者向不特定的消费者发售预付费消费卡(如美容卡、保健卡、健身卡、洗衣卡、洗车卡等),以后分若干次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购买预付消费卡后,可在消费过程中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或优惠,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甚至风险。

  为此,湖州市消保委特联合南浔区消保委发布消费警(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一:不要轻信广告。在选择商家接受服务时,应仔细考查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保持理智,不要一味轻信广告促销,以免上当受骗。

  注意二:要签定书面合同。通过订立合同,明确预付消费会员卡(券)等凭证的功能、规则、优惠、退款条件、使用范围、期限以及经营者承诺等。

  注意三:充值要有度。不要被商家的优惠蒙蔽,忽略潜在的风险,避免过度充值,将因商家倒闭或者携款逃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注意四:要定期消费。会员消费要按合同约定及时消费,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消费要及时通知商家协商,进行时限顺延,平时经常查看卡内余额,以免商家擅自提价、多刷费用。

  注意五:要保存消费凭证。每次充值时,要商家开具发票,消费后要记得让商家如实记录,千万记住要将会员卡带回,绝对不能将会员卡留给商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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